本報張掖訊(通訊ARMANI員高興瑞 毛秀娟 記者曹勇)記者10月28日從高臺縣法院瞭解到,該院日前集中宣判了3起危險駕駛案,醉酒駕駛並肇事傷人的3名駕駛人均被判處拘役,並宣告執行緩刑。
  2012年6月18日23時30分許,王某酒後駕駛摩托褐藻醣膠車在高臺縣城大什字時,與相對方向楊某駕駛的二輪摩托車側面相撞,發生交通事故。法院以危險駕駛罪一審判處王某拘役兩個月,宣告緩刑4個月,並處罰金2000元。
  2012年7月10日15時35分許,武某醉酒駕駛轎車行至高設計裝潢臺縣城中心大什字時,與前方同向孫某騎行的自行車側面相撞,孫某受傷。法院以危險駕駛罪一審判處武某拘役3個月,宣告緩刑6個月,並處罰金2500元。
  今年1月14日晚7時許,張某參加宴席並飲酒後,醉酒駕駛無號牌摩托車行至高臺縣法院交叉路口處左轉彎時,與相對方向李某駕駛的輕型普通貨車相撞,造成張某受傷、兩車房屋二胎損壞。法院以危險駕駛罪一審判處張某拘役兩個月,宣告緩刑5個月,並處罰金2000元。  (原標題:高臺縣法院集中宣判三起酒後危險駕駛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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